WHUT高性能计算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高性能计算公共服务平台(下文称高性能计算平台、超算平台或平台)的使用和管理,引导用户合理、科学和高效地使用计算资源,提高我校科研创新能力与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武汉理工大学高性能计算平台的科研服务和计算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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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平台由网络信息中心负责规划建设和管理运行,遵循"资源共享、开放合作、服务创新、安全高效"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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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平台旨在支持和促进学校的科研创新、人才培养和学科发展,为全校学科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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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平台坚持"重点保障、广泛受益"的资源分配原则,优先满足学校重点科研项目、高性能计算需求强烈的用户,以及涉及重大基础理论研究或国民经济重大应用的国家级课题的计算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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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平台禁止存储涉密数据或进行涉密数据计算。
第二章 用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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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平台面向校内师生开放,在保证校内需求的前提下可为校外用户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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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用户应遵守平台使用规定,合理高效地使用资源。具体要求包括:
- 仅用于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相关的计算活动。
- 禁止从事与教学、科研无关的计算活动。
- 及时下载并保存计算结果,平台存储空间仅用于临时存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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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平台采用实名注册制。校内用户通过智慧理工大申请/登录平台账号,校外用户需如实填写注册信息。用户对账号使用负责,严禁转借、转租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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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用户离校、离职后,账号将自动注销。用户应及时备份个人数据,平台不对已注销账户负责。
第三章 收费与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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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平台实行有偿使用制度,收费标准和奖励办法由《武汉理工大学高性能计算公共服务平台收费标准及奖励办法》规定,并经学校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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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平台收取的费用主要用于设备维修、功能开发、运维成本、学习培训等方面。
第四章 知识产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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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用户利用平台产生的科研成果知识产权归用户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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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用户应确保其在平台上的研究活动、安装的软件和存储的数据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用户对因使用他人知识产权而引发的法律纠纷自行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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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平台有义务采取合理措施保护用户的知识产权和科研数据,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或泄露。
第五章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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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重大公共事件等)导致的平台不可用,平台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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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网络信息中心将及时通知用户计划内的停机维护。因紧急断电、设备故障等不可抗力造成的数据丢失,网络信息中心不予补偿。
第六章 附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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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网络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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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具体实施细则另行制定。